展厅设计之防火安全疏散设计规范-新闻动态-展厅设计公司|企业展厅设计|规划馆设计-天津市一邦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

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

新闻动态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走进一邦 > 新闻动态

展厅设计之防火安全疏散设计规范

发布日期:所属栏目:新闻动态

展厅防火设计中,安全疏散的设计必不可少,合理的设计安全疏散路线布局对于展厅设计相当重要,下面整理了展厅设计之防火安全疏散设计规范供需要者参考。


展厅设计

展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规范经计算确定。

多层建筑内的地上展厅、地下展厅和其他空间的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宽度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
1 每层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的净宽应按相应的规定经计算确定;当每层人数不等时,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,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;

2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;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,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。

高层建筑内的展厅和其他空间的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各自总宽度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
1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计算,每100人不应小1.00m,且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.90m;

2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,每100人不应小于1.00m,且疏散外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.20m。



展厅设计

展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,当单、多层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其展厅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大25%。

展厅内的疏散走道应直达安全出口,不应穿过办公、厨房、储存间、休息间等区域。

建筑设置安全出口的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、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45的有关规定。